要使用「アピール」(吸引目光/尋求支持)指令,必須滿足以下條件:
一、需要有主計長(即船艙主計室裏要有人,條件為會計術100)。
二、需要有「ブランド品」(名品/星級商品,即商品等級為★)。
三、目標港非我方獨占港。
四、目標港不出售該商品。
五、目標港的該ブランド品所屬類別物價在100%以上。
比如想使用ブランド品「翡翠」,則目標港的「裝飾品」物價必須在100%以上。
滿足以上條件後,就會在廣場的左下角,出現一個「アピール」按鈕。
點擊按鈕後,會有三種結果:
一、失敗。
二、成功,我方在該港口的占有度加1%。
三、成功。使用的商品會在該港口流行。
(注:一座港口只會有兩個流行商品,因此若已有兩個商品流行,則不會出現這個結果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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